集体备课制度

 

思政课教师集体备课制度
(试行)
 
      为解决教学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,互相分享教学成果与经验,更好地完成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,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质量,特制定思政课教师集体备课制度。
  一、集体备课的原则
  采取首席备课制。并坚持“四备”原则,即备自己、备员工、备教学内容、备教法。
  二、集体备课的内容
  可根据教学大纲要求、教学内容的需要、员工的思想状况以及教学实际情况制定集体备课的内容,重点围绕教学思路设计、教材内容处理,教学重点难点,教学方法探讨,教学调研分析、学科前沿以及课堂设计、课件制作和实践内容等方面问题展开。
  三、集体备课的形式
  在实行首席备课制情况下,采用一人主讲,集体参与的形式。各教研室根据授课内容将备课任务合理分解,落实到人,相关教师应明确任务,提前准备,提高备课质量。主讲人在参加集体备课之前要做好教学设计,科学确定教学目标,明确重点难点。其他教师也要在备课前深入分析教学内容,领会教学意图,准备发言提纲。每一位教师在集体备课中都应当积极参与讨论,发表自己见解。首席备课教师要对讨论的内容把关。
  四、集体备课的实施
  1、在每个学期初,对集体备课计划进行初排,集体备课前一周,教研室根据集体备课的内容确定主题,安排主讲教师;
  2、集体备课开始后,主讲教师根据主题要求介绍授课内容的整体构思、方法手段、重点难点等,并将一些疑难问题提出供大家讨论。讲解时应做到重点突出,条理分明,清楚明晰;
  3、参加备课的成员根据主讲教师的讲解内容进行集体讨论,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;
  4、教研室综合讨论情况,给出针对集体备课内容的具体改进意见,供本门课程全体授课教师参考;
  5、各授课教师根据改进意见,进行二次备课,改进和完善个人教学。
  五、集体备课其他要求
  1、同一门课有二人以上同时开课的,应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开展集体备课。
  2、集体备课由教研室主任或指定的教师主持。承担该课程教学的所有教师(包括兼职教师)均应参加,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和领导参加。
  3、每学期集体备课不少于三次,每次不少于一课时。教师的集体备课纳入工作量计算。
  4、集体备课应由专人做好记录,记录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:集体备课时间、备课科目、参加人员、备课内容(章节)、主讲教师陈述内容、集体讨论内容(每位老师的发言)等。每次集体备课的记录,经主持人、主讲人、记录人签名后存档。
  5、集体备课作为教研室及教师的考核内容之一。
  六、本规定2011年6月起执行。